超讯通信疏于子公司管理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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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晚,超讯通信(603322.SH)在半年报中披露,公司子公司桑锐电子、民生智能违规担保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已经受理权利人提起的强制执行申请。

据悉,该违规担保案件系子公司擅自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所引发,但超讯通信未依法向二级市场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局监管警示。

独家代理投资者维权的王晶律师介绍,上市公司应当对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的公司实施持续有效的管理,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的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超讯通信在印章管理、重大事项审议、信息披露管理等内部控制治理方面存在缺陷,判决公司对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因为卖出遭受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后尽管公司股价大幅上涨,但持股者仍然可以在盈利的同时获得赔偿。目前该案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微信falv515向法院起诉并依法获得赔偿。行政、民事双管齐下,可以有效地提高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这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坚定投资者信心的基本法治保障。

半年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超讯通信实现营业收入8亿元,同比增加1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817万元,每股收益亏损0.24元。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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