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视点!深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同步发布规则 可转债退市有了“说法”
今年年报披露季结束之后,因各种原因退市的上市公司接踵而来。其中,多只可转债因其正股退市而存在退市风险。
根据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不过,相关规则并未明确可转债在退市后是否仍存在交易可能,以及是否存在转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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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6月9日,深交所公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可转债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同日发布了《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可转债退市后相关制度安排。
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
具体来看,《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可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可转债证券简称后冠以“退”标识。在首日涨跌幅限制要求方面,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不过,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匹配成交出现“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超过60%”等情形,深交所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
信息披露方面,《通知》规定可转债退市整理期间,深交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公募基金等不得买入退市可转债
为规范退市公司可转债在STAQ和NET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6月9日,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规定》。退市可转债挂牌、转让、转股、回售、赎回、付息、本息兑付等业务均适用《规定》。
《规定》总则要求,退市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为受托管理人,履行退市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受托管理职责。退市可转债应与其退市公司股票在同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针对退市可转债转让,《规定》要求参与退市可转债转让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规定的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只能卖出其持有的退市可转债。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不得买入退市可转债。
针对退市公司存续期业务管理,《规定》要求,退市公司应当按照退市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实施转股、赎回、回售、付息及本息兑付,并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退市公司可选择是否实施赎回,债券持有人可选择是否行使转股、回售的权利。在符合退市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时,债券持有人方可通过报盘方式申请将退市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蓝盾转债或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今年,有多只可转债因正股退市而退市。5月29日,*ST搜特公告称,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当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交易。其可转换公司债券“搜特转债”已于5月23日停牌。
搜特转债是A股市场上首只因正股退市而强制退市的可转债。不过,因*ST搜特面值退市属于交易类退市情形,根据深交所规则,交易类退市不设退市整理期而直接退市,因此,搜特转债也相应没有退市整理期。
蓝盾转债因正股*ST蓝盾触及了财务退市指标,已自4月26日开市起停牌。5月5日,*ST蓝盾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蓝盾转债上市交易。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蓝盾转债将成为首只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转债。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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