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年报遭问询 要求说明是否能够合理保证2022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每日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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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5月4日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海源晗经营性借款的回款情况,核实说明报告期对外出售子公司股权、减资退股是否导致被动形成其他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如是,请逐项说明相关担保/财务资助明细,包括担保/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回款情况、未解除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及时披露和履行审议程序。

补充披露公司近两年水泥窑炉富氧烧成系统项目、氮气供气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主要内容、客户名称、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关系、收入确认金额、在手订单等,结合说明本次股权出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补充披露对上海源晗、浩源研究院的投资背景、投资时点、实缴出资情况等,会计处理及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具体情况,立案侦查的最新进展,公司判断本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事项与2020年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的依据。

202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包括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要求公司结合本次公安局立案侦查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能够合理保证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新疆盛威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振泽文化创意服务中心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将上述公司识别为关联方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要求说明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未能有效防范前述事项发生的原因,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说明2021年度、2022年度均认定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的依据及合理性。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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